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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年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1-04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依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现就2015年度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十二五立项并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类别课题研究成果要求的省规划课题和牵动计划项目,经课题承担单位同意可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凡没有结题、但有省规划办延期结题批件、并完成研究任务、成果成效突出的十一五立项课题也可申请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二、上报材料要求

1.课题结题汇编材料一式3份。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

2.提交成果原件一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与复印件核对后直接返回。

3.提交汇编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套。其中的课题成果公报将在黑龙江教育科学规划网上予以发表。

三、相关规定

成果鉴定意见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成果鉴定等级为合格以上的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在《结题申请·审批书》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填写等级、结题编号及课题结题时间。对于成果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课题要退回补充研究。

截止时间:119

报送地点:主楼C420

联系人:武嵩昊

联系电话:86604962

社会科学处

                       2015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