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规定,我校2016届研究生毕业电子注册图片信息由新华社黑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统一采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时间:2015年9月16日 8:20-14:30。
信息采集分两组同时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2015年9月16日 8:20—11:20,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
2015年9月16日 11:30—14:30,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在职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
2. 地点:阳光讲坛
3. 因为图片用于毕业生学历文凭电子注册,所以请同学们保持衣着整洁(由于照片底色为蓝色,注意不要穿天蓝色上衣,最好穿浅色衣服(白色、黄色、粉色最好),女生不得佩戴首饰,拍照时应将双耳露出)。
4. 请各位2016届毕业生同学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自觉保持良好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按时、准时到达照相地点进行图片采集。
5. 图片信息采集学生每人交费20元,拍摄前由学生本人交给图像采集中心工作人员。
6. 要求学生无特殊情况一定在16日拍照,漏照者必须在2015年9月17日-10月30日期间自行到新华社补拍,在新华社黑龙江分社补拍的同学需到导办领取补照证明。(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地点:珠江路35号110室,补照费用每生40元,不含路费)。
在外省不能及时采集信息的毕业生可联系当地新华社申请电子注册图片信息采集。
补照及在外省采集图像的毕业生,请于12月20日前将纸质照片交至各自辅导员处。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