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优良学风,发挥榜样力量,落实校学生工作部《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学习标兵奖学金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激励学生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创宇创造。2022年9月30日哲学学院在汇文楼922会议室先后召开了国家奖学金、学习标兵奖学金答辩会,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参加。

会前,学院公布了本学年国家奖学金、学习标兵奖学金名额及评审原则,答辩会上,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宣读了校学生工作部《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7年8月修订)》《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学习标兵奖学金的通知》《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向全体参会人员介绍了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习标兵奖学金的具体要求和有关规定,讲解了国家奖学金、学习标兵奖学金答辩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参评的同学们依据自身情况进行答辩,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成员从参评体现的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科研与创新能力、思想道德品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审。各位同学汇报完毕,评审工作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位同学的材料进行评审。经过答辩评审,推荐张巽恒同学作为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张鑫同学作为学习标兵奖学金推荐人选。
国家奖学金、学习标兵奖学金答辩会旨在为同学们提供一个相互切磋、交流学习的平台,有效发挥榜样的示范效应,激励和推动更多同学从榜样中汲取力量,引领形成优良学风,让资助育人、科研育人工作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