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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材料
作者:     时间:2023-11-06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结项材料:

1、《鉴定结项审批书》;

2、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3、立项申报评审书复印件;

4、《专家(个人)鉴定意见表》;

5、最终成果简介;

6、最终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另附成果原件一份不需装订。】

二、鉴定专家:项目鉴定需要三位同行业专家给出评审鉴定意见,并由专家填写《专家(个人)鉴定意见表》,此步骤需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成果审核:社会科学处负责审核、盖章并统一提交,艺术规划办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附件一、《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附件二、《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专家(个人)鉴定意见表》

附件三、《黑龙江省文化厅科研项目变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