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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项目结项材料
作者:     时间:2023-11-06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1、通过鉴定的项目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鉴定意见书(汇总用)》、《鉴定意见表(个人用)》、《申请评审书》、有关证明材料、阶段性成果附于其后装订,共2份;

2)项目成果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

3)报送《终结报告书》、《鉴定意见书(汇总用)》、《鉴定意见表(个人用)》的电子版(Word格式)。

注:5位鉴定专家,其中校内不超过2人,打字填写《鉴定意见表(个人用)》并签字。合并5位专家意见填写《鉴定意见书(汇总用)》。

2、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申请评审书》有关证明材料、阶段性成果附于其后装订,共2份;

2)项目成果原件3套;

3)报送《终结报告书》电子版(Word格式)。